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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富平县发布禁烧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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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5 21: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父老乡亲:

您们好!

长期以来,您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向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时节已经来临,当辛勤的汗水变为丰收的果实喜悦洋溢在您的脸上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农户在农作物收获期间焚烧秸秆。大家应当知道,露天焚烧秸秆害处巨大,一是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所形成浓浓滚烟片片焦土,极大破坏环境形象。当前,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推进空气质量稳步改善,更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此,我们倡议:

一、做禁烧政策的宣传者。要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不能烧、不乱烧”,把禁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做禁烧政策的实施者。不仅要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不乱堆乱放、乱倾乱倒,还要主动劝导亲戚、朋友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秸秆禁烧义务。

三做综合利用的推广者。要积极通过机械化秸秆还田、过腹还田、培育食用菌、制取沼气、用作工业原料、用于生物质发电等多种途径,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四做违法行为的监督者。要主动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肆意焚烧秸秆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管理部门举报,让违法者无处遁形,接受应有的惩处。

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多部法律对露天焚烧秸秆都有相关处罚规定。

农民朋友们,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是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的有力举措,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需要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参与。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确保当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为保障家乡良好的空气环境贡献力量!

 

 

富平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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