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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刘集镇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事业发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9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刘集镇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合同包1(刘集镇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事业发展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同包1(刘集镇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合同包1(刘集镇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经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8、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9、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且网站)截图须体现报告查看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4、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则税收缴纳证明和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途径: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919室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A.供应商介绍信(介绍信务必填写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C.报名及文件领取表(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3.项目联系方式声明: 以上内容来源于公开网络,其真实性、有效性请网友自行鉴别。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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