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旦将至,新年将临。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时刻,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共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家园。根据《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富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了改善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们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我们呼吁每一位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运输、不销售、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节日氛围。
二、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我们鼓励大家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出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丰富新颖的方式,营造节日氛围,共同推动文明、环保的节日庆祝方式。
三、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我们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勇于劝阻、坚决制止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不听劝阻的,请及时向公安、应急等部门举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身、财产及公共安全。
父老乡亲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文明握手、与绿色交友,养成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为富平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富平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政策《2024年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