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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富平2人因酒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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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8: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追思。清明假期即将到来,届时祭扫出行与近郊游、短途游交织叠加,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交通安全风险上升。为确保清明假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渭南公安交警将在辖区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现将2025年2月1日至2月28日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和近期查处的醉驾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2月1日至2月28日,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49人,其中,3人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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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5年3月1日21时许,渭南高新交警在崇业路与敬贤街丁字口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对杨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杨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6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杨某称当天吃饭时喝了点白酒,结束后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料被交警查获。最终,交警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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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5年3月10日22时许,大荔交警在西二环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对魏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魏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83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民警了解,当晚魏某吃饭时喝了酒,结束后夜色已深,想着不会有交警,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最终,民警依法处以魏某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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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酒后驾车,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做到遵规守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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