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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富不动产公告字2025-067号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声明如下:
申请人:陈碧,身份证号:6105**********1242,因保管不当,将坐落于富平县城关街道办南韩大街富民小区4#住宅楼一单元3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号:13-1128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碧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富平不动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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