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经营主体、餐饮单位:
鸟类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在维系生态平衡、提供生态服务、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以及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禁止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事项郑重告知如下: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不得以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食材或噱头制作、销售菜品,菜单、广告中严禁出现相关宣传内容;
应主动向顾客宣传禁食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理念,共同守护餐桌安全。
二、交易市场:守法经营,净化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环境
交易市场开办者及市场内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销售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违法销售捕猎、狩猎工具,不得为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销售提供仓储、运输、销售等服务。
三、网络交易平台:积极履行网络平台责任,守护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络环境
自觉履行网络平台监管责任,守法经营,不得利用网络平台销售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利用网络平台发布非法销售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信息。
选址和建设避开鸟类栖息地与繁殖区,采用环保材料和施工工艺,减少生态破坏; 不提供鸟类等野生动物菜品,不以“捕鸟体验”“特色野味”等招揽游客;
开发观鸟导览、自然科普等生态旅游项目,设置文明观鸟标识,引导游客与鸟类和谐共处。
坚决抵制购买、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参与非法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 提醒周围的人不伤害、捕杀和非法经营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活动,不掏鸟窝,不捡鸟蛋,不笼养野生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
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病毒,食用野生动物会存在未知的健康风险,一旦感染,后果不堪设想。广大市民应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树立健康饮食观念,自觉远离“野味”。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
举报电话:12315/0913-8812315
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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