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3年第二轮市桥山生态环境保护
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同意销号的
公 示
按照《2023年第二轮秦岭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渭环委办函〔2024〕2号)及《2023年第二轮市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富桥山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截止目前,反馈我县5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核查验收,同意销号。现进行公示。
1.富平县晖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无建设用地手续。
富平县晖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与曹村镇中沟村以联营形式于2025年3月31日取得曹村镇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中沟村原集体建设用地8.48亩用地批复(富土审批〔2025〕1号),该公司用地手续已完善。
2.富平县干白路北邻(富平县晖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对面),砂石料场压占基本农田。
砂石已清理,地面已复耕。
3.富平县底曹流路与干白路交叉处(经度109.214207;纬度34.956936)建(构)筑物,无建设用地手续。
曹村镇已提交用地备案资料,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已完成上图入库,用地手续已完善。
4.富平县蜜语记柿子种植专业合作社(乔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建设用地手续。
曹村镇已提交富平县乔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资料,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已完成上图入库,用地手续已完善。
5.实丰水泥厂采区至厂区石料运输通道无建设用地手续。
陕西实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富国用(2011)第0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以上整改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共7天。
受理单位:富平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0913-8212645
联系地址:富平县莲湖大街东段83号
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1日
来源:富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