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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政策] 富平县婚姻登记政策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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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富平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3-8221097

办公时间:9:00-17:00

办公地址:富平县婚姻登记及卫生健康大厅(富平县莲湖大街卫健局一楼西厅)

导航地图:

|结婚登记须知|

一、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中心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二、需提供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红底合影证件照;

注:

(1)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为“离婚”的,还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或离婚证;声明的婚姻状况为“丧偶”的,还应当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和结婚证。

(2)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有效的①《居民身份证》、②《军人证件》、③《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所有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提前到有关部门更正。


|补领结婚证须知|

一、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中心具有管辖权;

2、双方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至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需提供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红底合影证件照;

3、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离婚登记须知|

一、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中心具有管辖权;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4、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三十日审查登记(发证)


三、需提供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

4、每人2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自2025年5月10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起,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啦!

来源:富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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