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万
157
5万
管理员
富不动产公告字2025-097号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声明如下:
申请人:张绪余(已故),身份证号:6121**********0016,因保管不慎,将坐落于富平县东华街道办频阳大道南段西侧石油公司北家属楼从东向西第五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3-42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张绪余(已故)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来源:富平不动产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富平网 ( 陕ICP备16004736号 )|陕公网安备61052802000068号
GMT+8, 2025-9-18 05:35 , Processed in 0.177363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