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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涉及未缴工伤保险 富平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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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闫某怀着激动的心情,将一面写有“司法公正清正廉洁 依法为民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以此表达对法官秉公办案、明辨是非的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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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源于一起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纠纷,原告某实业有限公司以该公司员工闫某在操作设备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另一名员工受伤为由,向闫某提出赔偿诉讼。

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认真梳理案情,仔细核查证据,严格适用法律。法庭调查显示,原告作为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履行为其员工(包含本案被告及受伤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在案件处理中,法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分析研判。最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明确指出,原告因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是其自身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被告闫某在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该判决依法保障了基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担当。

判决生效后,被告闫某深感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公正廉洁,也深切体会到了法院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他表示,法官的公正判决不仅为他个人洗清了不白之冤,更让他切身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度。

小锦旗,大肯定。这面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褒奖和肯定,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的信任与认可。今后,庄里法庭将继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来源:富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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