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未经检疫屠宰、销售羊肉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富平县某街道村民赵某在未办理任何检疫手续的情况下,私设屠宰点,非法屠宰活羊300余只,并将羊肉直接销往当地4家羊肉泡馍馆,销售金额达40万余元,严重威胁消费者食品安全。富平县检察院在接到刑事部门移送线索后,迅速立案调查,并邀请具有食品专业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为案件提供专业支持。
检察机关依法向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点,对赵某处以3万元罚款,对涉案的4家羊肉泡馍馆处以4.8万元罚款。同时,在全县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餐饮店79家,整改问题10处,移送刑事犯罪线索1件。
以此案为契机,富平县检察院推动建立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强化从屠宰、运输到销售的全链条监管,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整改,形成了多元监督+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筑牢了食品安全防线。
来源:富平检察院 渭南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