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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富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党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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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7 13: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富不动产公告字2026-003号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声明如下:

    申请人:党增琳,身份证号:6121**********0038,妻子:赵翠玲,身份证号:6121**********6920,儿子:党晓军,身份证号:6105**********001X,党晓斌,身份证号:6105**********6915,因保管不慎,将坐落于富平县额城关街道办南韩大街西段南侧玉带小区5#商住楼一单元3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书:13-123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党增琳、赵翠玲、党晓军、党晓斌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来源:不动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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