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节及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冬春季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的要求,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 2026年2月1日零时起至3月31日24时止,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冬春季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运车辆(“两客一危一货”)、6至9座小型客车、二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
(二)重点查处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非法改装、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超速行驶、超限超载、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三、法律后果
对整治期间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依法从严处罚;对不配合的违法行为人,其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挥,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来源:富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