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范围及对象
整治范围:城市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乡镇主干道、学校、医院、商超、集市周边等路段。
整治对象: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非法拼装改装的三、四轮车辆。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
(二)车辆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擅自上路行驶;
(三)车辆存在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等情形;
(四)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要求
(一)整治期间,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未列入工信部公告名录的三、四轮车辆(老年代步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道路行驶,违法上路行驶的,依法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
(三)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拒绝购买、驾驶、乘坐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的三、四轮车辆,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