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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街道] 富平县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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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11: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1.梅家坪镇北杨村村委会委员、梅家坪组组长梅三民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14年至2017年,梅三民在本人名下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1668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6月,梅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东华街道刘坡村原主任刘满岭伙同他人虚报套取征地赔偿款问题。2013年7月,刘满岭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振兴虚报套取征地赔偿款12.4万元。2018年5月,刘满岭、刘振兴被开除党籍。富平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满岭贪污罪,退缴违法所得,处罚金10万元;判处刘振兴贪污罪,退缴违法所得,处罚金10万元。

3.美原镇鸿雁村村委会原主任任建生扣发扶贫培训款问题。2017年3月,任建生扣发该村2016年“扶贫产业技能培训”项目补助款13200元达一年之久,对全镇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任建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项目资金经核实后已发放。

4.流曲镇北耕村村委会委员、吊庄组组长张会茹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5年,张会茹以修渠名义用1270元购买香烟在该组帐务上报销。2004年至2011年,张会茹收取吊庄组土地承包费12712元未入账,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6月,张会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薛镇赵老峪北村会计刘西善违规领取冬令救济款问题。2016年1月,刘西善利用职务之便用自己名字申请领取冬令救济款2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刘西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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