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网-富平县领先生活信息门户

查看: 7404|回复: 0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快看,你的低保金少领了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23 10: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
目前,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50元/人•月,实行差额补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990元/人•年,实行分档补助,一档333元/人•月;二档250元/人•月;三档167元/人•月。
分类施保补助标准:                          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低保家庭对象中有以下几类人,可多领低保金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增发比例20%,计67元/人•月;
2、14周岁以下的儿童,增发比例30%,计100元/人•月。
3、视力/精神/智力残疾1-2级及肢体残疾1级,增发比例50%,计167元/人•月。
4、言语/听力残疾1-2级、肢体残疾2-3级及精神残疾3级。增发比例30%,计100元/人•月。
5、丧失劳动能力重病患者,增发比例50%,计167元/人•月。
6、离异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增发比例30%,计100元/人•月。
7、丧偶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增发比例50%,计167元/人•月。
8、生育一年内哺乳期妇女,增发比例70%,计233元/人•月。
9、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增发比例60%,计200元/人•月。
低保对象对上述各类人员分类施保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享受,不得同时享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富平网 ( 陕ICP备16004736号 )|陕公网安备61052802000068号

GMT+8, 2025-5-6 11:14 , Processed in 0.124472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