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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里街道] 富平庄里一对姐弟对簿公堂咋回事?原来都是房产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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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 15: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富平法院庄里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件——原告某姐诉被告某弟继承纠纷一案。
回顾整个案件经过:原被告系同胞姐弟,2005年原被告父亲去世,2017年1月20日,原被告母亲王某某立下了一份遗嘱:大致内容是,其在盖房时,儿子出资9700元,剩余款项全部由女儿出资,自其丈夫去世后,儿子儿媳不尽赡养义务,自己的生活起居完全由女儿照顾。故王某某立下遗嘱:自己去世后,将位于某村的房产由女儿继承;母亲继承父亲的房产份额由儿女各继承二分之一;自己的其他财产及国家给的各种补助由女儿继承。2018年原被告母亲王某某去世。
原告某姐为了争取其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利,一纸诉状,将其弟告上了法庭。收到案件后,了解到此起案件的特殊性,为了修复姐弟间的感情,创建和谐家庭。合议庭组成人员第一时间携卷走访乡村邻里,与当地村干部和邻里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了解事件的冲突,并与原被告多次沟通,诊断姐弟二人的矛盾焦点,从处理纠纷,弥合亲情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给二人分析利弊,权衡得失。最终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延续了姐弟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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