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我市获省政府通报表扬并奖励440万元
8月2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陕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对2018年受国务院督查激励市县和部门表扬奖励的通报》,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全省省级层面4项工作和渭南市等8个市(县)6个方面工作予以通报表扬。 我市因2018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在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后,省政府给予440万元奖励。同时在安排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倾斜,在安排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资金时予以奖励。 去年以来, 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78天,同比增加13天,其中优19天,良159天;我市境内渭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超出省考Ⅳ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目前,全市印发了《渭南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渭南市碧水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渭南市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渭南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坚决打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 渭南日报 记者 史王萍 通讯员 张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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