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9年1月—8月全县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件,解决18件,投诉解决率94.7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4件,加倍赔偿金额0.2万元;群体投诉2件,解决1件,1件因为经营者无法联系,对其进行了公开披露。2019年前8个月,各级消协组织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近210余人次。 (一)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投诉性质(如表1、图1所示)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价格问题占26.32%,其他问题占26.32%,质量问题占21.05%,合同问题占21.05%,虚假宣传问题占5.26%,安全问题占0.00%,计量问题占0.00%,假冒问题占0.00%,人格尊严问题占0.00%,售后服务问题占0.00%。产品价格、其他和质量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73%以上。 表1:按投诉性质分类情况表(单位:件) 2019年1月--8月,全县消协组织受理服务类投诉13件,服务类投诉中(如图3),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5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8.46%,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电信服务及生活、社会服务类等四类服务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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