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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所闻] 渭南男子将移动公司告上法院,称其长期挪用手机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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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2 01: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9月17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原告董某某诉被告中国移动公司华阴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案件宣判时经法官析理说法,耐心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并自动履行完结,案件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营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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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董某某2019年7月18日向本院诉称,2016年5月份至2019年5月26日,三年期间,被告中国移动公司华阴分公司长期挪用原告手机消费积分,原告发现后,多次找被告处理,与被告协商未果,且被告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给原告精神造成了伤害,经济上造成了损失,故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3-4年积分,并赔礼道歉、赔偿名誉损失费100元、误工费500元。
被告答辩,由于系统升级原因导致原告部分积分丢失,原告要求过高,无法协商。经审理查明,原告为维护自己消费积分权益,采取过度打电话、频繁查询,讨说法的方式,给被告形成的较大的工作压力。
为及时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保证企业正常运行,办案法官及时开庭,在原被告陈述、答辩、举证、辩论后,法官当庭主持了调解,仅对返还消费积分达成谅解,由于原告强烈要求,被告必须对其书面道歉,并向社会传播道歉内容,致使当庭调解未果。
9月17日上午十时,华阴法院向原告宣判时,法官对判决结果向原告进行了答疑,指出其请求被告向其道歉的请求和方式及名誉损失费,法庭不予支持。并详细解释了法律不予支持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原告恍然醒悟,请求法官再次予以调解,表示愿意撤诉并放弃道歉及名誉损失费的诉请,经征求被告意见后,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当即履行完毕。原告表示自己维权心切,存在不妥之处。
被告负责人表示,工作存在失误,一定汲取教训,与原告的纠纷解决了,涉事员工就能尽快的进入工作状态,感谢华阴法院对企业的工作支持!
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应当贯穿于每一个案件的全过程,“案结、事了、人和”是华阴法院每一个法官的理想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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