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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将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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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0 23: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通报了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法律草案的主要情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于10月21日至26日举行,拟审议密码法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
      将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
       臧铁伟介绍,本次将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来,共收到3.5万多名网友提出的6.7万余条意见,主要集中在增加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明确界定因疾病撤销婚姻中重大疾病的范围、明确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此次三审稿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了有关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规定;二是关于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草案三审稿将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三是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保护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草案三审稿明确赋予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重新梳理和界定
       此次拟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也是媒体关注的热点。臧铁伟表示,针对校园欺凌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并通知被欺凌和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应当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界定,按照从轻到重将其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三个等级,并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干预措施。修订草案还完善了诉讼中的教育、社区矫正期满和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教等制度。
综合新华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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