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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所闻] 对未成年人偏常行为拟分三级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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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 21: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社区矫正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森林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档案法修订草案等6部法律草案,日前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至今年11月29日。
       近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这6部法律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校园安全、人身权益受侵害、网络沉迷等问题作出积极回应,将部分被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且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写入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充实学校管教责任,夯实国家机关保护责任,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的三个等级,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干预或矫治措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了有关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规定;进一步保障被收养人合法权益;明确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档案法修订草案针对当前档案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推进档案数字资源的融通共享。
       社区矫正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森林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也分别对一审稿作出了修改和完善。
       公众可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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