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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要闻] 三原县泰康人寿业务员虚构保单骗邻居 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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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6 00: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险合同到期取领款时,咸阳市三原县胥某才发现保单和险种均为虚构。因犯诈骗罪三原县男子王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
“泰康财富定期保险”被告知是假的
“如果不是今年保险到期取领取,怎么也想不到邻居销售的保险竟然是假的!”11月13日,说起自己的遭遇,咸阳市三原县胥某很是懊恼。
据其称,2006年,在泰康人寿陕西咸阳三原营销服务部做保险业务的邻居王某,多次到家中推荐其内部员工理财产品“泰康财富定期保险”险种,每投资一万元每年返1000元生存金。夫妻两人经不住王某的游说,从2006年至2012年,先后从王某手中购买了40余万元保险。从2006年9月至2017年9月,王某先后返还了19.78万元生存金,剩余的20.22万元将于今年4月到期返还,但到期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到泰康人寿陕西分公司去领取时,被告知其所持的保险为假的,而且购买的险种为虚构,根本不存在,该公司建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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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王某诈骗罪成立
今年6月21日,王某被警方抓获,7月4日,被依法逮捕。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2006年6月份任泰康人寿陕西咸阳三原营销服务部任保险代理,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虚构保险公司有内部员工的理财产品,骗取了胥某20.22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11月7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医生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依法退赔胥某20.22万元。
保险公司称其非该公司员工
11月13日下午,泰康人寿陕西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王某系该公司三原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代理人不是该公司员工。
而根据胥某提供的保单,该公司也表示,保单为假的,而且该公司也没有这个险种。经查,王某虚构保险产品给客户说这款保险年分红高,然后通过办假证的办理了假保单给客户。客户将钱交给王某或转到王某个人账户。
而胥某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泰康人寿陕西咸阳三原营销服务部支付王某收取的保险金,但法院以王某涉及诈骗罪驳回了其诉求。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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