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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富平县教育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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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6 22: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富平县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一年教育阶段    实行“一免一补”(免保教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政策。对在我县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学前三年)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给予750元生活补助。在省内外县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在省外就读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二、义务教育阶段
  实行“两免一补一计划”(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对在我县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寄宿学生给予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生活补助。
  从2019年秋季起,国家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其他非住宿的学生不在享受之列。在县外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   
  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三、高中教育阶段
  实行“一免一助”(免学费、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在我县高中就读(含外县户籍)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习生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般贫困1500元,特困2500元。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认定为特困生(补习生除外)。 在县外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
  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四、中职教育阶段  
  中职实行“一免一助”(免学费、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含外县户籍)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对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三年级不享受)。  
  对富平县户籍今年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中职学生,由就读学校一次性发放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外县户籍学生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由我县中职学校发放。
  我县户籍在省内外县中职学校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  
  我县户籍在陕西省外中职学校就读的,按学校所在地政策执行。
  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五、大学教育阶段
  实行“一贷”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在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本科、高职学生为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
  2019—2020学年度,对在陕西省地方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大学本科高职学生由所在学校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8000元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中外合作办学、师范类、医学类等免费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不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8000元部分的全额补助。
  我县户籍今年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高职学生,由富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我县户籍在陕西省外高校就读的,按学校所在地政策执行。   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富平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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