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1月22日,富平县率先完成2019年度由政府安置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今年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富平县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对2019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及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提前谋划,多方沟通,确保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11月20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景军荣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关于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通过了《关于下达2019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方案》,并就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编制、薪资发放、手续办理、到岗时间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于11月30日前办理好所有安置对象相关手续,12月1日前全部到岗上班,工资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11月22日,根据军转干部“双向选择、人岗相宜”的原则,经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9年两名军转干部分别安置到县公安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并要求于11月30日前到岗工作。 此次安置工作筹划超前、部署科学,通过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方沟通汇报,由政府安排工作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均安置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关县级领导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逐人进行上岗前谈话,做到了让上级满意、用人单位满意、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本人满意,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来源: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