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疾控中心传防科科长刘平均:就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有关指导建议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和疫情特点 (一)冠状病毒以前人们已经知道了就有6种感染人的冠状病毒,其中4种常见的致病力弱,另两种一个是SARS和MERS。 此次流行的冠状病毒为一种新发现的冠状病毒,WHO 命名为 2019-nCoV。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点 感染来源:野生动物 传染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传播途径:飞沫传播,存在接触传播。已经出现了人传人和医务人员感染,存在一定范围内社区传播。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人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和婴儿也有发病。 潜伏期:一般为3-7天,最长潜伏期14天。 有的专家说,潜伏期内存在传染性。 二、防控措施
(一)相关人员监测和管理 1、重点人群监测 主要监测对象是去武汉出差、旅行和工作返乡人员、从武汉来富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本次出行目的地、时间、所乘坐交通工具班次及座位号。另外,接触这些对象的人。 这些人员管理要求: ⑴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 ⑵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家人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⑶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直接到县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不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到其他科室。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 2、高危人员筛查 发现发热病例(腋下温度≥37.3℃),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认定为高危人员。 这些人员管理要求:
转运到指定县医院进行留观,进一步检测、确认。 3、密切接触者的追踪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⑴、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⑵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⑶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⑷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这些人员管理要求: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限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⑵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相关症状。 ⑶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转运到县医院诊治、采样检测。 ⑷医学观察期满后,无发热和症状时,解除医学观察。 (二)公众(个人)预防
目前,还没有研制出新型肺炎疫苗。 预防措施: 1、开窗通风。居家每天都要开窗通风一段时间,加强空气流通,可有效预防呼吸道传染病。 2、尽量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不走亲访友和进行一些交际活动。 3、不去疫情高发区,少去人流密集的场所。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多聚集的地方。 4、必须外出时,要记住戴上口罩。 5、保持手卫生,外出或接触外面物品后回家,要彻底洗手,不用脏手触摸眼睛、鼻腔口腔。 6、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7、如果出现发热(尤其是高热不退)、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8、家庭预防性消毒,用500mg/L 84消毒液,楼道、地面喷洒,台面、桌面擦拭。 通过以上措施,提高警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就可以有效防控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启动一级响应,采取全面动员,全面部署,联防联控,强化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等措施。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万众一心,联防联控,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战胜这次疫情!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