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陕西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为全力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1推迟中小学幼儿园(含看护点)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趋势另行通知,未通知前各校不得自行开学;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2各高等学校一律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等待省上的进一步指令。各校因为实习、研学等滞留外地特别是疫情高发区的师生,要按照当地疾控部门的要求原地待命,学校要加强信息灵通和条件保障工作,安排好在外师生的学习生活。 3春季学期开学前,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面向学生的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已经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退费等工作。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启动线上教学,给予在家学生在线答疑辅导,指导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做好复习。 4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放假期间和开学后两个时间段来制定工作预案,研究部署防疫工作,创造条件设置校园隔离区域,要加强校医院建设,提前准备防控所需消毒、洗涤、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品。一旦通知开学,要确保各项教育教学、生活物资、清洗消毒、防控监测检测设备设施及时到位。 5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县(区)和学校全体师生,并加强督导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