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发现暴露史不详病例 须警惕进一步社区传播可能
今天(2月2日)下午,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
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四场新闻发布会
我省有明确暴露史的二代病例
从接触一代病例到发病的平均天数为6.1天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介绍了全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一)最新疫情:截至2月2日10时,陕西新增1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重症患者1例,新增疑似病例77例。新增确诊病例中,西安市8例、宝鸡市1例、咸阳市1例、铜川市1例、汉中市2例、安康市2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16例,其中输入性病例82例,密切接触者31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3例。
累计确诊病例中 西安市47例 宝鸡市7例 咸阳市9例 铜川市6例 渭南市5例 延安市7例 榆林市1例 汉中市15例 安康市16例 商洛市2例 韩城市1例。
全省现有疑似病例201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830人,累计4394人,均集中医学观察。
(二)病例特点人群分布:男性68例,女性48例。年龄最小3岁, 最大77岁,平均年龄41岁,其中5岁以下2例。重症病例占10.35% ( 12/116) , 轻症病例占85.34% ( 99/116) , 无症状病例占4.31% ( 5/116 )。病例主要集中于20-49岁。
(三)地区分布:西安市47例、宝鸡市7例、咸阳市9例、铜川市6例、渭南市5例、延安市7例、榆林市1例、汉中市15例、安康市16例、商洛市2例、韩城市1例。地区分布显示,我省各设区市均有病例报告,但以西安、安康和汉中发病较高。
(四)时间分布:陕西省首例确诊病例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病例数逐渐增多,其中2020年1月24日发病最多,为13例。1月31日报告病例最多,为23例。我省首例确诊病例发病日期为2020年1月16日,首例确诊病例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病例数逐渐增多,其中2020年1月24日发病最多,为13例。1月31日报告病例最多,为23例。病例离开武汉至发病的平均天数为4.9天,最长12天,最短1天。发病到报告的平均天数为6.8天,最长28天,最短2天。本省有明确暴露史的二代病例,从接触一代病例到发病的平均天数为6.1天,最长14天,最短1天。 须警惕进一步社区传播可能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介绍了我省防控形势:
(一)流行病学特征显示,我省发病正在经历由输入性病例向本土病例转化的过程,输入性病例将会持续减少,防控工作的重心将以本土病例为主。
(二)西安市发病数较多,且增长速度快,同时聚集性疫情和本土病例的发生均居全省前列,防控压力较大。西安与武汉是同等规模城市,相似点较多,如果出现类似武汉的广泛社区传播,疫情的防控将会极为困难。
(三)从本土病例的发病情况看,多数病例是在已排查到的密接人群中发现的,发病时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状态,使疫情易得到有效控制。本土病例大多来自密接人群,也说明前期密接排查工作开展的比较扎实。但仍有部分病例是在主动就诊时发现的,说明人群中存在传播流行风险,给疫情的防控增大难度。
(四)本次疫情存在隐性感染、潜伏期传播和为数不少的轻症病例,这些都是难以发现和控制的传染源,使疫情的防控难度加大,存在进一步社区传播的可能,目前在某些地区已经出现社区传播的苗头。
(五)目前发现暴露史不详的病例,往往是由于隐性感染者或轻症病人传播造成的,他们的出现往往提示社区传播可能已经存在。
(六)轻症病人较多且症状不典型,给早期病例的诊断带来困难。患者发病-就诊确诊经历的时间较长,甚至有发病后十几天才确诊的病例,造成了较多的二代病例和大量的密切接触者。
(七)我省在疫情前期防控工作难度较大,但总体上仍使疫情处于可控阶段。和湖北相邻的其他省份相比,我省的发病情况处于较低水平,可能和我省在疫情前期做好了应对准备,在疫情早期的敏感性较高有关。 《陕西省关于有关单位复工的通知》
出台的相关情况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对《陕西省关于有关单位复工的通知》出台的相关情况作了介绍。
一是基于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总书记非常关心,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近期,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昨天又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迅速组织医用防护服、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切实做好节后人员返程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错峰疏导,指导有关单位允许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对高风险人群延长居家留观时间或实行居家网上办公。我省这次采取的相关措施,都是对中央要求的具体落实。
二是基于对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的科学研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委、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夜以继日地开展工作。但是当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处于防控关键期。一是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我省首例发病为1月16日,确诊为1月23日。随着时间推移,病例逐渐增多,截至今天10时,确诊病例已达116例。二是,疾病传染性明显增强,处于疫情快速扩散的阶段。目前除杨凌示范区外,其他各市都有病例。重点市县上升比较明显。三是还没有彻底了解病毒。病毒来源尚未查明,传播途径和治病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疫情发展变化的不确定性很大。
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之要在于切断链条、阻断扩散,重中之重就是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就是要控住源、盯住重点人群。主要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疫情原发地区和高发地区人员;第二类是已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第三类是与前两类人有密切接触的人。
基于我省这种形势的分析,及时作出复工安排,一方面可以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工作,另一方面是对于疫情控防的重要措施。1月25日,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社会各界主动配合,控防意识增强,自觉减少外出,人员流动变小,为阻断疫情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依然不敢掉以轻心,容不得半点麻痹。大数据显示,1月24日前后仍然有不少人从武汉或经武汉来陕返陕。据专家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最长潜伏期为14天。因此我省疫情防控专家建议在启动响应15天后复工为宜。当前,我们对病毒尚不完全了解,采取企业延迟复工、学校暂缓开学、机关错峰上班等方式,主要目的还是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尽可能避免病毒传播扩散,遏制疫情蔓延。
三是基于对兄弟省区市做法的积极借鉴。近期,据我们了解,除湖北外,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四川等省市都先后对春节假期后延迟复工等作了安排。作出这样的决定,很不容易,要考虑各种政策和方方面面的需求。大家的初衷是一致的,大家也都能理解,就是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总书记包括省委、省政府也非常明确,当前最第一位任务就是防止疫情,作出这样的安排大家也都能理解。
四是复工的主要内容。一是涉及保障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要抓紧组织复工,并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二是除上述企业外,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后,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和服务保障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各级、各类学校和托育机构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以教育部门下发意见为准。四是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推行网上办公、错峰上班、轮流值班,允许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五是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外地返陕人员要居家医学观察14天。六是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我们已着手对返程及复工后有关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一是交通部门制定了车辆和人员防拥堵疏导方案,大家关心的车辆限行等问题也已作出安排。二是对上班后公共场所消毒等防疫措施进行了明确。三是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疫情期间经济社会运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老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陕西强化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 坚决整治口罩等防疫用品恶意涨价乱象
1月29日上午11时左右,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大寨路旁边的同一医药丈八北路二店5.5元一次性口罩售价35元。
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将江燕牌“一次性使用口罩”(10包装)上涨至35元/袋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涉嫌“哄抬价格”,雁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药店立案处理,依法拟处以10万元罚款,并函告相关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定点单位资格。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表示:前期,省市场监管先后发布了《关于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等个人防护用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借“疫”生财违法行为。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明确了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依据。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落实总局指导意见,针对当前战“疫”的工作重点,一是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以口罩为代表的防疫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力度,强化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坚决整治口罩等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恶意涨价乱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行为。二是进一步畅通 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借助群众和媒体力量,推动价格监管社会共治。三是对持续分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加大经营者违法成本,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为疫情防控营造有序市场环境。
提醒全省所有经营者,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坚决打消借“疫”生财的念头,顾全大局,一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期间应有的社会责任。也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投诉举报,共同为抗击疫情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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