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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民政局致全县群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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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6 21: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光终将驱散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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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ARE TOGETHER -

城区全体居民,探亲、旅游、务工人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县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为切实保障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县民政局做出以下承诺和倡议:

一、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从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来县返县人员,一律主动向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主动自觉居家隔离。

三、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及时戴好口罩到指定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四、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五、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困境儿童等辖区困难群众暂时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或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办)民政办寻求帮助,申请救助,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依规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并适情采取先行救助。

六、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可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七、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携手共度难关。

八、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可向急难发生地镇(办)直接申请临时救助。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

祝您及家人佳节快乐,平安康健!



富平县民政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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