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推进全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告
按照中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县疫情态势,现就全县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村组、社区、小区管理
1.依据中省疫情低、中、高风险区划分标准,将东华街道、城关街道、留古镇划分为中风险区,其他镇划分为低风险区,自2月26日起实时分区差异化防控。
2.低风险区所有村组、社区、小区一律取消封闭,彻底取消硬隔离,确保道路通畅。每个村、社区、小区成立疫情防控宣传队,巡回检查,引导群众减少流动、不聚集。
3.东华街道、城关街道、留古镇14天内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村组、社区、小区保留检查点,继续执行测量体温、查验登记健康陕西APP信息、车辆消毒等防疫措施,允许本村组、社区,小区车辆出入,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4. 2月28日零时起,凡从高风险(市、区)返富来富人员,实行集中隔离14天;凡从中风险县(市、区)返富来富人员,居家隔离14天,返富来富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组、社区、小区和镇办报告,镇办负责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二、关于恢复交通秩序
5.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和出租车运营以及县内班线客车,保障居民基本公共出行需求。县内城市公交车和班线客车按照规定消毒,实行减半载客,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三、关于复工复产
6.有序恢复农业生产。允许农民自由出行,全面开展农业生产活动,不得要求提供各类证明,确保春耕、春灌等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劳作时佩戴口罩,不扎堆,不闲聊,避免人员聚集。全面调度种苗,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种植,养殖生产资料及时供应和运输,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有序复产,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和坑农害农行为。
7. 重点项目、工业企业灵活复工复产,具备开工条件的,在全面落实中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工,复产;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复工企业在相对独立场所设置单人单间临时隔离房间,高风险和中风险区外省市县返岗人员落实14天隔离观察。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天不超过6人,做好定时通风,消毒。加强用餐管理,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时,分散用餐,加强员工健康监测,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时测量体温,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并 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 全县所有外出人员:湖北(含武汉)等返富来富人员隔离满14天的,由所在镇办出具说明材料,保障外出人员正常出行,顺利返岗复工。
四、关于恢复市场经营
9. 2月28日8时起,全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店,农贸市场等有序恢复经营活动,实行单一进口,设立检查点和隔离间,执行测量体温,查验登记健康陕西APP信息,实行人员分流,错峰交易。餐饮、便利店等“五小”门店及各类经营性门店在入口设置窗口售卖,实行打包,鼓励外卖,暂不提供入店服务。理发等服务行业实行预约“一对一”服务,不得聚集。
五、关于重点场所管理
10.全县公园、广场等露天场所恢复开放,严禁扎堆聊天,跳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各类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电影院,歌舞厅,KTV,棋牌室,洗浴中心,网吧等室内人员聚集场所继续暂时关闭。
11.各养老机构,监狱,看守所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公共区域定时通风,消毒。
六、关于医疗卫生服务
12.全县发热患者一律在 县级定点医院就诊,县医院发热门诊接诊全县12周岁以下儿童发热患者,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接诊全县12周岁以上成人发热患者,筛查的可疑或高危患者及时转送到县医院进一步诊治。其余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和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恢复其他诊疗服务。
七,关于环境卫生和个人健康管理
13.倡导争做文明富平人,疫情尚未结束,仍需注意防范,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少出门,不串门,坚持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聚餐,不打牌。
14.深入推进城区“四城联创”,全面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对公厕、垃圾箱等定时消毒。彻底清理农村道路,村口堆土等封堵隔离物、整治道路沿线、群众房屋前后,河道沟渠环境卫生。
15. 2月28日零时起,全县所有居民和返富来富人员身体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组,社区,小区镇办报告,各镇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对报告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置,并报告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隐瞒不报,漏报和拖延不报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6. 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行为,对故意传播病毒,隐瞒真相造成疫情扩散和不良影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通告事项由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党忠斌; 联系电话:0913-8218446
富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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