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万
157
4万
管理员
近期接到群众举报,我县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有违规宣传招生行为。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申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纪律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未接到县教育局通知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检查和监管;群众若发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教育局反映,监督电话0913—8212649、0913—8221255。
三、教育局将对全县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进行明察暗访,对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对擅自开展招生宣传和线下培训活动的办学机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联系执法部门对造成不良后果和严重违规的机构和当事人,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依法追责,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家长按疫情防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富平县教育局
2020年3月13日
使用道具 举报
0
1
585
柿草一级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富平网 ( 陕ICP备16004736号 )|陕公网安备61052802000068号
GMT+8, 2025-7-18 15:09 , Processed in 0.12396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