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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所闻] 【3·15活动】| 关于网购维权的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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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4 22: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疫情期间,广大群众大都宅在家里,闲来无事浏览手机上的电商平台,寻找心仪的商品,足不出户,货到手中。虽然网购方便了大家的生活,但是也存在着种种问题,容易被不良商家利用。为此,富平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和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以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侵害。

01 慎选平台  理性消费





       1. 消费者网购时尽量选择大型的、信誉度高的网站(网店),看清相关网站(网店)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在其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工商备案号”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等亮证亮照亮标信息。

       2. 警惕社交网购。QQ、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的网购模式相比于传统电商,有门槛低、成本小、传播广等优势,但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充斥、价格混乱及售后服务不完善等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QQ、微信群、朋友圈上的广告,通过QQ、微信进行的交易属于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食品安全等问题,取证和维权非常困难,消费者权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3.不要简单随意地通过搜索引擎或其他不明网站的链接进入各类非规范的购物网站。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切忌不要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账户直接付款。

       4. 消费者网购时,若商品或服务价格和商场同类商品或服务相差太悬殊,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而忽略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02  保存凭证  利于维权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

常用维权途径:

       1、网站平台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

       2、向消协投诉。消费者在网购商品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向消协(消保委)投诉。

       3、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区号 + 12315 ) 


03  收货查验  谨慎签收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商品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

        如果遇到快递人员要求不交货款不能验货,要坚持验货后才付款,不然拒收快递,并向快递公司投诉。

04  保存凭证  利于维权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后依法享有7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7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特别注意】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为“4+3”。

      “4”是指: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3”是指: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拆封后易 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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