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快速扩散态势。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陕返陕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陕肺炎组发〔2020〕1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渭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补充通告如下: 一、除西安咸阳机场发现有症状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治疗外,其他境外入(返)渭人员第一时间由所在地县市区点对点接应进行隔离,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14天等防控措施,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境外入(返)渭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员隔离期间如出现相关症状,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由集中隔离点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检查费用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诊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未参加国内医保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三、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及相关人员即将由境外入(返)渭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单位要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给当地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向所在镇(街道)、社区(村组)报告境外入(返)渭人员信息。 四、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服务点作为严防输入的前沿阵地,要继续加大对境外入(返)渭人员的检查检疫力度,确保不落一人。 五、全市大中专院校结合延迟开学情况,主动联系登记尚在境外的外国留学生和教师,要求在学校复学前,不得自行返校;对已提前返校的,所在学校必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六、积极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及人文关怀工作,充分尊重其宗教、饮食和风俗习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生活保障服务。
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