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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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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1 00: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

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并扎实做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认证范围
凡由富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确认时间
2020年4月1日——5月31日
、确认方式
1、在“陕西养老保险”APP上,由确认范围内的人员自
助认证,或由亲友代理认证。确有困难的,联系村上代办人员(村会计)做好认证。
2、主动到村便民服务室办理资格认证。
3、经所在村委会确认具备领取待遇资格(按照居保办发放待遇领取人员花名册)。
逾期未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的,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
1、死亡人员;
2、国家人口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库中标识为失踪的人员;
3、在服刑期间的服刑人员(服刑期满后恢复待遇,服刑期间待遇不补发)。
五、责任追究
任何待遇领取人员、经办人员和经办机构,不得以欺诈
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得故意延迟、隐瞒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冒领、多领养老金,不得多地、多险种重复领取养老金。凡违反规定的,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留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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