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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公告] 关于调整车驾管业务预约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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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5 00: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群众:
  近期,支队车管所发现有人使用计算机外挂软件恶意抢占业务办理预约资源,严重扰乱了车驾管业务的正常办理。为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方便办理各类车驾管业务,拟对预约系统进行优化升级。为此,自4月15日起对支队车管所业务预约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对支队车管所受理的各类驾驶人业务和不涉及查验机动车的业务继续通过“渭南车管所”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时间,对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受理。
  二、对需在支队车管所办理且涉及查验机动车的各类小型机动车登记业务,不需预约,可直接前来办理。
  三、对需在支队车管所大中型业务办理处办理的各类不需查验机动车的业务继续通过“渭南车管所”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时间,对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受理。
  四、对需在支队车管所大中型业务办理处办理的各类需查验机动车的业务暂停通过“渭南车管所”微信公众号预约,变为现场预约办理时间(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支队车管所大中型机动车业务办理处窗口预约)。
  五、对前往支队车管所驻市政务大厅业务办理处办理业务,继续通过“渭南车管所”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时间,对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受理。
  六、对抵押权人已完成备案的机动车抵押业务,已备案的代理人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时,不需预约,可直接前来办理。但申请业务时应在下午16时前到支队车管所或支队车管所大中型业务办理处办理。
  七、机动车业务受理地点
  1、支队车管所受理除使用性质为“货运”以外的各类小型机动车业务(国产免检小型机动车,国产小型、微型轻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及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建议到本市辖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2、支队车管所大中型业务办理处受理各类大中型机动车和轻型专项作业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机动车业务。
  八、相关说明
  1、对应在支队车管所办理的小型机动车转入业务,申请人应先携带机动车档案到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档案审核”窗口审核档案,审核合格的,按照出具的《机动车转入业务预受理凭证》告知的受理时间,到支队车管所“一站式上牌”通道查验机动车,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
  2、对应在支队车管所大中型机动车业务办理处办理的大中型等机动车转入业务,申请人应先到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档案审核”窗口审核档案,审核合格的,按照出具的《机动车转入业务预受理凭证》告知的受理时间,到支队车管所大中型业务办理处查验机动车,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
  3、大中型机动车业务办理处涉及查验机动车的业务可预约时段为每周一至周四,每周五集中办理未能在预约时段内办结的业务或复验的机动车业务,以确保当周受理业务全部办结。
  九、对近期发现使用计算机外挂软件恶意抢占预约资源扰乱公共秩序的,支队车管所已将有关案件线索移交辖区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请广大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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