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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富平交警执法混乱相关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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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0 22: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4月13日有群众在渭南市人民政府中反映富平交警执法混乱的问题,以下是全文。

尊敬的领导你好:

作为一名中国老百姓,在这里我向你反映一下本县的交警大队一中队的一些情况。辅警上路没有执法证,直接上路,明明是辅警李浩全开的罚单,上面的名字却不是他的名字,违法不说明哪一条哪一款,罚单上不让签字,都是他们交警签好的,态度蛮横,有损公安干警的形象。作为一个普通的市民咱又不敢问,咱又不知道到哪里说理,咱也不会写材料,只有通过此平台,希望能改善一下这种情况,让老百姓能够明明白白,希望每一人能得到公正的结果。


2020年4月17日富平县对此作出回复:
关于富平交警执法混乱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您好:

收到网友反映关于“富平交警执法混乱”相关问题,县政府立即安排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20年4月10日14时许,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张戈亮、辅警李浩全等四人在本辖区频阳大道与南韩大街十字执勤岗点执勤时,接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预警指令,当事人张强驾驶陕E00G**小型轿车从频阳大道与车站大街十字由东向北右转行驶过程中压黄线,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并告知当事人张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辅警李浩全对其行为现场开具了罚款二百元、驾驶证记三分的简易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当场拒绝签字。

关于辅警开具法律文书一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辅警人员在正式民警的带领指导下,协助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辅警李浩全开具法律文书符合相关规定。

当事人反映辅警李浩全态度蛮横,由于李浩全因在以前工作中耳朵受伤听力下降,自然养成了说话声音较大,被当事人误以为向他有意高声说话态度不好。

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一中队就此事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获得对方谅解。
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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