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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富平一男子骑摩托酒驾被查后,落下悔恨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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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00: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近日,在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在办理一起酒驾案件时,由于民警细致工作,多方联系,一对失散近20年的兄妹喜重逢,实现了规范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完美结合”。
7月20日晚,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张戈亮带领民警在查酒驾行动中,于西二环桥下在对一辆摩托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摩托车无牌,且驾驶人经酒精呼气测试,显示数据为111.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遂将依法传唤至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但在调查询问过程中,该驾驶人始终不能提供有效证件,除交待自己姓名(刘某某)、年龄(51岁)、家在安康市汉阴县、18年前离家出走等情况外,无法提供个人和家庭具体户籍信息。为了完备必要法律程序,民警并不气馁,综合运用关联信息查询及模糊查询等办法,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与辖区派出所及刘某某的妹妹取得联系(其户口多年前家属报失踪被注销)。并积极斡旋,安排兄妹俩见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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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对嫌疑人刘某某来说是一个悲喜交加的日子。喜的是,他的妹妹从深圳大老远地赶到富平,兄妹俩在分离近20年后久别重逢,二人紧紧拥抱,真是喜极而泣!悲的是,他的血样经渭南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结果为101.05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富平县公安局决定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7月23日,依法对其予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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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办理和亲人重逢的过程中,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要求刘某某配合警方开展工作,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了刘某某正确指导和有益帮助,得到刘某某及家属的点赞和好评。实现了规范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完美结合”。刘某某对其醉驾行为悔恨不已。
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当中。
醉酒驾驶悔不该,兄妹重逢悲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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