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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县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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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 22: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不受侵害,现就规范我县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1.我县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富平县职业教育中心

2.陕西省内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省教育厅公布名单并在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招生。

名单确定后,第一时间在富平教育微平台等公众媒体和平台发布。未正式发布前不得进行招生。

二、非学历培训机构或补习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实施学历教育,属违纪违规办学行为。此类机构和学校不能为学生办理学籍,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历,不能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学生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三、县内所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依据公布的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引导学生和家长报选学校和专业,严禁为公告之外的学校进行宣传、招生。任何招生机构不得以定金或预收学费行为抢生源,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本县招生资格。

温馨提示:

广大学生和家长: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更是实现个人梦想、择业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终身教育,学生就读中职学校,毕业的时候可以升入高一级职业院校学习深造,也可以直接进入社会创造人生价值。请广大学生和家长选择正规、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中职学校就读。

链接:中职学校优惠政策

中职实行“一免一助”(免学费、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含外县户籍)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对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三年级不享受)。  
  对富平县户籍今年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中职学生,由就读学校一次性发放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外县户籍学生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由我县中职学校发放。  

我县户籍在省内外县中职学校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  
  我县户籍在陕西省外中职学校就读的,按学校所在地政策执行。

                          富平县教育局
                         2020年8月3日
来源:富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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