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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通知下发!富平明天起严查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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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5 23: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要通知!
9月25日,
交警部门统一行动!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第四次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各个路口、路段大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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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路口、村口大严查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路面警力和装备投入,加强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的执法检查。
      本次统一行动将突出整治重点,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时段、路段,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管控,从严查处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将科学调整勤务部署,交警总队、支队抽调机关警力支援基层一线,相邻交警支队、大队联勤联动,采取错时勤务、交叉勤务、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等方式,提高巡逻频次和密度,特别要提高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大现场执法力度。
     集中优势警力、装备,启动所有公路交警执法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在重点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位,加大早晚高峰、夜间凌晨事故多发时段超员超载、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        

酒驾法律成本
●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生命可贵!请一定为自己的安全负责!
告知身边亲朋好友,不管是否严查,也请安全驾驶!
来源:公安部交管局、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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