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陕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就陕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个人
1.景 欢 富平县医院检验科检验师
先进事迹:
受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救治组委派,组建成我省赴疆检验检测一队。富平县医院接到任务后,景欢同志主动请缨,于2020年 7 月 19 日到达乌鲁木齐,2020 年 8 月 19 日离开喀什,回到西安。在疆期间,先后在乌鲁木齐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喀什地区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全体队员 24 小时 4 班倒,共完成核酸检测 94536 管样本,检测 472676 人次,制定了流水线式工作流程,发明快速转运“试管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科学筹划,高效运作”的原则,在阳性检出和阳性符合度上为疫情防治立了“功劳”,为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2.穆 昱 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干警
先进事迹: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以来,穆昱同志主动放弃休假,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线,恪尽职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零差错”。担任公安局疫情防控联络员时,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互通,及时推送7000余条核查数据。作为公安局工作专班成员,坚持加班加点,坚守岗位30余天,对核查数据进行筛重分类整理,并将核查比对无重复的5000余条信息汇总,确保推送及入库数据精准。同时,积极沟通协调,推动设立11个入富治安检查站,与交通、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入富检查“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在这场疫情面前,穆昱同志逆行战“疫”,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担当与责任,真正做到了“疫情在前,警察不退”的铮铮誓言。
二、先进集体
富平县第二人民医院
先进事迹: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医院全体干部职工服从全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大局和组织安排,全面投入到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配合交通部门在我县车辆及人员出入频繁的褚塬村三叉路口设点排查,60多余名干部职工踊跃参加,经过一个多月的坚守,共计排查12000余人次,妥善处置发热人员10余人。集中医院力量,在城关街道辖区内8个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从早上7点到凌晨1点,对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挨家挨户询问身体状况、测量体温,按时完成了排查工作任务。对医院二楼病区进行了改造,成立了8人的转运组,24小时待命,负责接送转运全县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共计转运267人次。经过全院干部职工的不懈奋斗,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3—8210822
富平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评选推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来源:富平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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