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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原镇] 富平男子酒后骑车撞上电杆身亡,家属将同行人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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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22: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12月1日,上午10时,在富平流曲法庭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因饮酒而造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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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初的一天,曹某、杨某与陆某相约在美原镇街道的一家饭店聚餐,席间三人共喝了两箱啤酒,饭后,因三人都喝了酒,曹某便电话联系自己的表弟孙某开车来接他们三人,孙某开车到饭店后喝了瓶饮料便到车上等三人。
从饭店出来后,曹某建议三人一同坐孙某的车离开,但是陆某表示拒绝并坚持要自己骑车离开,曹某等三人劝阻无果,之后曹某提议杨某坐孙某的车离开,自己则骑着电动车在前面带路,让陆某骑其电动车紧随其后,不料,在半路上陆某因曹某骑车太慢便超越曹某自行离开,因车速太快且夜晚天黑,在一个转弯路段,陆某骑车撞上路边的电线杆,待曹某等人赶到时,陆某已经不省人事三人将陆某送至最近的卫生院,待赶到时被告知陆某已经没有生命气息。
意外发生后,陆某的父母便和曹某等三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因争议太大,虽经过村委会出面调解,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陆某父母便将曹某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三人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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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均到庭参与庭审。在调解中,法官就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喝酒致死案例结合相关法律向原被告双方做了详细的解读,并对死者与同饮者应承担的责任也做了详细的划分,但本案案情特殊,死者与被告是多年的朋友,关系甚密,更应重视友谊之存在,现在陆某已逝,三被告面对昔日兄弟的父母,应怀愧疚之心,应体谅原告丧子之痛,而不应该增加原告的心理负担,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三被告认识到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均表示愿意对原告方予以赔偿,以安慰陆某的父母。
“我和陆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陆某和我的关系甚至比和他父母都亲,这次发生这个意外真的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叔叔阿姨,我们愿意代替陆某继续照顾你们。”被告杨某向原告方当场做出表示。三被告说,虽然你们失去了一个儿子,但是现在,你们有了三个儿子。在调解室,陆某的母亲泣不成声,三被告亦真诚悔过,原告方当场表示接受三被告的道歉,双方握手表示和解。一起因几个年轻人喝酒造成的悲剧,终于在双方握手的这一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血的教训 引以为戒
酒驾害人害己
饮酒要量力而行
不要逞强 不要劝酒
(来源:富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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