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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市场监管局元月份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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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 11: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加之临近春节,人员流动性大,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富平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发布消费警示,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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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避外出风险,减少不必要出行。
       消费者要根据自身健康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及时准确掌握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疫情变化情况,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出行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确保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弃置于指定垃圾箱内。
       二、购买冷链食品,注意防疫安全。
       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仔细查看经营者所售该批食品是否持有总仓出库二维码等相关证明,不购买无上述证明的冷链食品,不建议采用网购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生食和熟食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用餐后做好厨具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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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外出聚会购物,做好自我防护。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购物,最好就近购买。避免去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合,要加强在商场、超市等人员比较密集的购物场所的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手套。
       四、提高防范意识,减少聚会活动。
       不举办、参加人数过多的聚会,婚丧嫁娶等应尽量缩减规模。如需外出就餐聚会,严格按照要求隔位就坐,时刻注意个人卫生,拒绝食用野味,聚餐使用公筷公勺,保持室内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同时,增强科学理性意识,共建放心消费环境。购买防疫用品要到正规医疗用品商店购买,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不合格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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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提醒餐饮服务提供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餐饮消费者在提供餐饮服务和进行餐饮消费时务必强化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落实各项措施,维护自身健康安全。
       1、餐饮服务提供者
       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遵守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不采购、不使用来历不明、无相关标签、无冷链追溯码或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一致的进口冷链食品。
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措施,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禁止发烧、咳嗽等有碍食品安全的人员上岗。
       保持加工制作、用餐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拉大餐桌椅间距,控制就餐人员安全距离,对进店消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劝阻发烧、咳嗽等疑似感染症状的人员进店消费,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隐患。主动提供并提醒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提倡文明用餐、防止餐饮浪费。承办群体性聚餐时,主动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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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举办者应自觉履行备案义务,及时、如实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意见,人数过多的聚餐应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提醒所有人员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主动不参加聚餐,聚餐时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安全距离,用餐时间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合理设置桌椅间距,减少单桌用餐人数,控制安全距离。
承办者应保证自身及帮厨人员健康,做好个人防护;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保持加工制作、用餐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共同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不采购、不使用来历不明、无相关标签、无冷链追溯码或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一致的进口冷链食品;合理设置桌椅间距,控制单桌用餐人数和人员安全距离;主动提供并严格实行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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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餐饮消费者
       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身防护,避免人员聚集。
       外出就餐时,尽量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场所卫生状况良好、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
       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食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就餐前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注意索取发票等凭证。
       要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少聚餐或不聚餐,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如聚餐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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