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购房者:
近期,我局接到多起购房者缴纳购房定金后,因种种原因放弃所认购的房屋,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退还定金,从而引发矛盾和纠纷。在此郑重提醒,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在购买房屋前应谨慎支付定金。购买房屋、支付定金前要注意以下事项,以规避交易风险: 一、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者一但选择了支付定金的担保方式购买商品房屋,就不能随便违约,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 三、拟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的,缴纳定金前,购房人应向拟申请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政策,确认是否符合拟申请贷款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是否存在个人贷款不良信用记录,确定可贷款金额。 四、要认真阅读合同格式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中存在异议的条款,应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律师咨询后,确认是否购买,要仔细了解并认可合同文本内容后再签字确认,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在选择房屋时,应对拟购房屋的规划用途、配套设施、主体结构、户型朝向、销售价格等进行全面了解和判断,不要片面听信营销人员的宣传和口头承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事项,应谨慎辨别,对于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应当在缴纳定金、签定合同时,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否则,请不要缴纳定金。 六、为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请购房人将购房款直接缴纳至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中。 七、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购买新建商品房预售楼盘时,应查看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与拟购买房屋开发企业有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八、通过中介机构购房时,不要选择未到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以免发生纠纷。 九、不要参与“首付贷”、“过桥贷”、“消费贷购房”、等违规购房融资行为。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需要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要注意保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十一、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果购买已被查封、抵押、销售的房屋,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 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局中介管理办公室投诉咨询电话:0913-2263104。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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