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 近期,通过县纪委和我局的工作安排,对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前期办理完毕的业务进行回访。回访中,发现我县西安璨星置业有限公司渭南第一分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富平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富不动产登发〔2021〕8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违规事实 回访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为未备案的经纪机构代办二手房过户业务。 二、处理情况及依据 (一)《富平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不良行为第47条“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未备案的经纪机构开展业务提供便利或代办的”的规定,信用等级评价扣减5分。 (二)责令该公司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与9月22日前送达我局。 (三)该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办理业务10个工作日(9月29日恢复业务办理)。 (四)将该通报抄送税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实行重点监管。 (五)将通报情况在我局公众号和网站公示,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经纪行为,规范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二手房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2021年9月16日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