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来源:富平县统计局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富平县统计局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64245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43385人相比,减少100933人,下降13.58%,年平均下降率为1.45%。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二、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209029户,集体户4620户,家庭户人口为608410人,集体户人口为340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5人减少0.64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41756人,占99.8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96人,占0.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01227人,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94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升高0.0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14个镇、1个街道办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二号) ——镇、街道人口情况 富平县统计局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14个镇、1个街道办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镇、街道办常住人口 全县14个镇1个街道办中,常住人口在2万人到3万人之间的镇有5个,分别是张桥镇、留古镇、宫里镇、梅家坪镇,齐村镇;3万人到4万人之间镇有6个,分别是美原镇、淡村镇、老庙镇、到贤镇、刘集镇,曹村镇;4万人以上的有2个镇、1个街道办和1个试验区,分别是流曲镇、薛镇、城关街道办(含东华街道办),庄里试验区。 表2 全县各镇、街道办常住人口
二、镇、街道办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14个镇1个街道办中,城关街道办常住人口增加46352人。其余14个镇均减少,其中流曲镇减少17560人,老庙镇减少10280人,美原镇减少13780人,庄里试验区减少12943人,薛镇减少14881人,到贤镇减少12406人,曹村镇减少11516人,刘集镇减少10062人,淡村镇减少9846人,梅家坪镇减少9289人,留古镇减少3814人。齐村镇减少6607人,张桥镇减少8252人,宫里镇减少6050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富平县统计局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14个镇、1个街道办的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21995人,占50.12%;女性人口为320457人,占49.8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4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69相比下降4.21个百分点。 图3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二、各镇、街道办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14个镇、1个街道办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99.6以下的镇有2个;99.6至101之间的镇有6个;101至103之间的镇有4个,103以上的镇有3个。 表3 全县各镇、街道办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富平县统计局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所有镇、街道办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1517人,占17.36%;15-59岁人口为378801人,占58.9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2134人,占23.6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5472人,占16.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3.9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13.8个百分点,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9.8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7.27个百分点。 表4-1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二、镇、街道办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14个镇、1个街道办中,15-59岁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比较大,具体各阶段年龄占比见下表: 表4-2 各镇、街道办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富平县统计局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各镇、街道办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93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57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760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85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74人增加为870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682人减少为116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3290人减少为4943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0820人增加为21302人。 表5 各镇、街道办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96年增加至9.46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3](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70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文盲人口16017人相比,文盲率[4]由2.15%下降为1.51%,下降0.6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人口是指15周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 [4]文盲率是指文盲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富平县统计局 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各镇、街道办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76070人,占常住人口42.9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66382人,占常住人口57.03%。 二、流动人口[3]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75824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536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0460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县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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