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我省安全顺利举办,坚决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按照陕西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要求,渭南市公安局决定于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管控。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管控区域 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实施“低慢小”航空器管控。
二
管控时段 2021年10月20日0时至10月30日0时 三
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即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四
管控措施 1.在我市上述“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区域、时段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批准用于赛事保障、应急救援、媒体拍摄、警务执勤等活动除外。 2.临时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无人机反制系统,对未经授权升空的无人机实行定向迫降,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无人机操作人承担。 3.对于违法违规飞行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
渭南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 | 治安支队 编辑 | 渭南公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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