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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关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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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1 18: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一项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的发放。为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切实提升优抚对象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水平,现就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日。

二、确认地点:各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确认对象:具有我县户籍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军人;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辖区指定地点进行年度确认,逾期未确认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停发抚恤补助金。

特此公告。

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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