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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公告] 富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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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 17: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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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药品安全,防止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的发生,富平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陕西省公安厅、渭南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专项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昆仑”行动,特向社会征集涉药品及环境、食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打击制售假劣涉疫情防控药品、物资犯罪,制售假劣疫苗、血液制品、抗癌、儿童用药、中药饮片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制售降压、降糖、降脂、心脑血管、风湿骨病等慢性疾病用药和壮阳等功效的成人用药违法犯罪,在保健食品添加药品等药品领域违法犯罪。

(二)打击制售美白、除皱、溶脂等假美容针剂类药品、医疗器械犯罪,无医师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医疗美容机构使用非法途径进购的美容产品,在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犯罪。

(三)打击针对中老年、儿童、病弱等特定群体误导式经销保健品、保健品违法直销或者非法传销、美容机构医疗诈骗以及医药购销领域非法经营药品,骗取医保资金犯罪,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劣药犯罪。

(四)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乱砍乱伐乱排乱放乱采等违法犯罪,严重破坏农用耕地、非法捕捞、狩猎、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

(六)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生产销售在生鲜肉类、面制品、烟酒、乳制品、卤制品、粮油调味、食用农产品等食品领域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或非食用原料等其他有害物质犯罪,以及农村、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假冒注册商标食品等犯罪。

(七)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机电建材、家电汽配、妇幼用品、服饰箱包等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以及各类生产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类违法犯罪。

二、举报原则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证据证明,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受法律的保护,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我局将根据案件大小对举报人予以相应现金奖励。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环食药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线索。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0913-8218504

李警官:13809135670

王警官:19890838896

成警官:19991681799

举报地点:富平县城街道莲湖大街90号 富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 邮编:711700


富平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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