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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我的工作有调动了,需要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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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21: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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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申请人范围

职工(缴存人)本人


提取申请材料


(一) 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

2.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由提取申请人出具委托书或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 业务证明材料:

提供劳动人事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函)或批文。


提取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提取时限及次数

1.行政区域内调动的,办理转移业务。

2.行政区域外调动的,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没有连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封存满半年后办理销户业务。


办理渠道

1.销户业务

柜台办理: 就近管理部柜台申请

2.区域内转移

柜台办理: 职工 (缴存人) 或单位联络员向现单位所在辖区管理部提交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区域内转移申请表》;

网上办理: 职工(缴存人) 所在原、现单位都在网厅签约的由原、现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此项业务。

3.区域外转移

网上办理: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发起异地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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