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进入六月以来,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营造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富平县交警大队各中队积极深入辖区企业、学校、村组、进驾校,大张旗鼓、紧锣密鼓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进驾校进村组宣安全。6月15日,留古中队民警走进辖区刘集镇街北驾校训练场,刘集镇双合村、留古镇黄埔村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民警结合辖区群众夏季农忙农闲节点,通过采取话家常的交通安全宣传的工作方式,向群众分析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讲解酒后驾驶、涉牌涉证、无证驾驶、超员超速、客货混装、农村面包车超员、“五类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告诫广大群众要树立文明出行理念、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严防由于交通违法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并向群众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单。
接连进学校宣安全。6月15日,西禹中队民警深入辖区多个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活动中,民警针对学校所处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学生的出行方式,通过摆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展板,向学生讲解了上下学步行或乘车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和注意事项,告诫学生应避免的危险行为,并向学生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彩页和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倡导大家做到“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安全上路,从我做起”,同时鼓励同学们争当交通宣传员,把所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以致用,带动身边的人一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频繁进企业宣安全。6月15日,庄里中队中队长楚军齐带领民警持续深入辖区多个企业、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相关活动。通过对辖区多家企业的检查走访,民警与各个企业管理人员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进行了座谈,并强调运输企业要积极和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风险隐患管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将提高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协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并与每个企业的负责人签订《企业安全责任书》。
6月15日,曹村中队宣传民警走进辖区生态水泥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向职工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组织驾驶员观看了交通事故展板,深入分析事故原因,讲述交通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通过“以案释法”的鲜明直观的方式,要求驾驶员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杜绝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各类交通违法,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文明驾驶习惯,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让广大驾驶员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6月15日,淡村中队民警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民警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材料、摆放事故展板等方式,向驾驶人及职工重点讲解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开车接打电话、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大家在日常行车中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同时,民警还在车内粘贴了“为了幸福家庭,骑乘车请戴好头盔”提示标志,随即又检查了车辆的外观、灭火器配备、车辆轮胎、驾驶室等,要求企业负责人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对驾驶员、安全员的教育培训,强化企业内部日常管理,切实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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